通知公告

关于推荐聘任2022级新生学育导师 (学育导师组长-班主任)的通知


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推进人才培养改革,学校在“书院制”育人模式下推行“三全育人”导师制,落实“三全育人”工作。请各书院、各学院等有关单位根据《北京理工大学“书院制”育人工作实施方案》(北理工发〔2019〕17号)《北京理工大学“三全育人”导师制实施细则》(学工〔2019〕69号)《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育导师工作的补充细则》(学工〔2022〕23号)做好2022-2023学年“三全育人”导师推荐聘任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。现启动2022级新生学育导师(班主任)推荐聘任工作,现面向信息与电子学院各位老师发布报名通知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岗位名称及数量

学育导师,预计招聘28名(含7名班主任)。

新生班主任(学育导师组组长),预计招聘7名。

二、岗位职责

学育导师是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、学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落实全员育人、全过程育人、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力量,与其他类型的“三全育人”导师、辅导员、班主任(学育导师组组长)一起构成了学校人才培养支撑体系。学育导师应根据个人所长,工作尽可能涵盖学生在校期间身心成长过程中的思想引导、学业辅导、创新创业、发展指导、心理发展和情感激励等各个方面;尤其是在学生刚入大学的过渡适应期、专业确认前期、每学期选课前期、学业压力期、职业生涯规划迷茫期等重要的时间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导学活动,全过程陪伴学生成长,满足学生个性化、多元化的成长需求。学育导师应建立起与所负责学生及家长的日常沟通渠道,每月组织和参加学生活动不少于1次。开展导学的形式可以是“一对一”,也可以是“一对多”,可以结合学生各阶段的需求,按照但不限于如下形式开展:

1.一次导学互动交流。每月和负责的每名学生以谈心谈话、下午茶、午餐会等方式进行1次导学互动交流,可以协同辅导员、学生家长一起,充分了解学生动态、掌握学生思想、关注学生发展。

2.一次社会实践活动。带领负责的学生走访一次校外企业、参加一次志愿服务、开展一次社会实践等,加强实践育人。

3.一次艺术文化熏陶。带领负责的学生听一场音乐会、观看一场电影、参观一处风景名胜、参观一次博物馆或美术馆,开展一次春游、秋游或郊游等,加强人文素养教育,帮助学生拓宽视野、舒缓心情。

4.一次校史校情学习。带领负责的学生集体看一次升国旗仪式,参观一次校史馆,组织一次校史“故事会”,开展一次传承北理工精神大讨论等,加强学生的思想引领、荣校爱校教育。

5.一次学术科研活动。组织负责的学生参加课题组组会,参观实验室,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或学科竞赛等,加强学术引领和学业辅导。

6.一次集体团建活动。组织负责的学生开展座谈交流,也可以在学校食堂、校园、校外就餐场所或家中等进行集体聚餐,加强交流互动。

三、岗位要求及激励政策

本次招聘的范围是信息与电子学院专业教师,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
(1)爱岗敬业、工作认真负责;

(2)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;

(3)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中青年教师;

(4)主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师生导学活动,加强学生思想引领、学业指导、创新思维、能力培养和生涯规划等,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,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、强化行为养成、拓宽视野和活跃思维,协同辅导员关注学生思想动态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、及时发现处置学生危机事件。

(5)原则上,学育导师至多同时担任两个年级的导师。1人不能同时担任2个及以上班级的学育导师组组长。

(6)学育导师组组长(班主任)原则上任期为4年,如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担任,须至少完成整学年的工作,提前由个人提出申请,其所在单位和相关书院审核后报学生工作部批准。

(7)学育导师组组长(班主任)津贴根据各书院发放办法进行发放,岗位补贴基准为每岗每月500元,每学期发放5个月;对于所负责班级人数少于15人的,按70%发放。

(8)所有担任学育导师工作且考评合格的老师,将计入信息与电子学院当年年底绩效考核公共服务时长计入15小时。所有担任学育导师组长(班主任)工作且考评合格的老师,将计入学院当年年底绩效考核公共服务时长计入30小时。

四、报名要求


请有意参聘者于2022年7月20日填写问卷 https://www.wjx.cn/vm/YmgSVuQ.aspx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量酌情聘用。

联系人:郑舟,联系电话:13488687523。

信息与电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22年7月8日